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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后凡在合肥市销售电梯产品,都将进行目录备案。同时,拆除或报废电梯,也要到质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。昨天,记者从合肥市质监部门了解到,该市近日下发“关于电梯产品销售目录备案和电梯拆除告知有关规定的通知”,将对电梯的销售、使用和报废进行全过程监管。
据了解,根据国家和合肥市相关规定,今后凡在该市(含三县)销售电梯,电梯销售单位必须在购销合同(协议)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到相关质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。
此外,电梯的拆除工作应由取得电梯安装资质的单位承担。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拆除前,首先要书面向质监部门报告,并办理电梯拆除告知手续。报废电梯,也应由使用单位到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。